2018年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水利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水利局是主管水利的部门,现有在编人员225人,离退休人员79人,内设科室9个和归口管理预算单位12个。
(二)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河湖库的防洪规划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济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7、指导水文工作。
8、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镇区水事纠纷。
12、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12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济源市水利勘测设计室、济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济源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济源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济源市天坛山水库灌区供水管理站、济源市王屋山水库灌区管理所、济源市济河灌区管理所、济源市王屋山供水站、济源市布袋沟供水站、济源市水政监察支队、济源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济源市蟒河口水库管理处等。
第二部分
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收入总计12571万元,支出总计125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52.8万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减少了5347.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收入合计7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上级预拨)6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含上级预拨)1622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另外:部门结转收入4729.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支出合计78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4万元,占29.13%;项目支出5556.8万元,占70.87%。另外:部门结转支出472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62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678.6万元,下降34.39%,主要原因:3+1冬春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2017年度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本年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162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本年用政府性基金列支了3+1冬春农田水利工程、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济渎泉泉域水文地质调查及泉水复流措施研究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6219万元(含上级预拨(一般公共预算)3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5万元,占3.35%;农林水(类)支出5960.4万元,占95.84%;住房保障(类)支出50.1万元,占0.8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预算支出78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经费55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土地补偿、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2万元(含上级预拨(政府性基金)0万元),用于3+1冬春农田水利工程、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济渎泉泉域水文地质调查及泉水复流措施研究等项目。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3.2万元,比2017年减少12.5万元,下降35%。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下乡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比2017年减少12.9万元,较上年下降40.3%,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导、兄弟城市之间的学习交流等,比2017年增加0.4万元,较上年上升1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项目多,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也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1.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17年增加62.7万元,较上年上升17.98%,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没有列一般性项目,本年度列支了五个一般性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3+1冬春农田水利工程、2016年、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等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591.2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对3+1农田水利工程、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高效节水灌溉、山洪灾害防治等28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约253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水利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执法执勤车4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水利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5项,主要是:山洪灾害防治、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高效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县级及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4月4日